1.1本询价项目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检测设备检定(第二批次),已获批准,招标编号:ZB2021085-2,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,预计金额: 87485元/年,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 ,采购人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,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本项目询价。
1.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。
2.1采购内容和范围: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两家分公司:管网分公司、供气分公司检测设备的检定事宜。检测设备清单详见第四章。
2.2服务地点: 成都市内
2.3最高限价:87485元(第二批次)
2.4服务质量及要求:检定校准过程及结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、规范要求。
2.5服务周期:730个日历天。第二年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为第一个年度考核评分为优良。
3.1一般要求:具有法人资格,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。
3.2资质要求:具有法定计量授权(通过JJF1069-2012考核),授权项目中包含本次报价清单中的所有项目,同时该项目通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;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3.3业绩要求: 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5万元以上的相关类似项目业绩。注: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。
3.4财务及信誉要求:近三年内未连续亏损,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(书面说明);不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惩戒名单上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界面截图)。
3.5项目负责人要求:项目负责人需计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、国家一级注册计量师,同时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业务工作、管理经验,并附上相应职称证书及带有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检定证书。
3.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:1、技术人员需在5人及以上,且取得相应项目检定员资格证或国家二级注册计量师;2、技术人员需有3年以上相应项目技术工作经历,并提供计量检定员资格证、注册计量师证和带有检定员签字的检定证书。
4. 询价文件的获取
4.1 请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09:0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00时至 17:0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 在营康西路366号421室 持单位介绍信(原件,须注明报名项目)、身份证领取询价文件,过时不再报名。
4.2本项目不提供邮寄询价文件。
5.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16日 14 时 30 分。
5.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: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会议室 。
5.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《四川建设网》(http://www.sccin.com.cn)、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(http://bulletin.cebpubservice.com/)、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》(/)上发布。
7.1采购人: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文杰、闫抒婷
电 话:13980888529
邮 箱:45593020@qq.com、523553158@qq.com
地 址:营康西路366号421室
7.2招投标监督电话:028-85064821、 028-85068172、 0755-82668008转184